期刊导读

公安论文_消防行政执法领域竞合性的违法

文章目录

一、对“竞合性的行政违法行为”和“牵连性的行政违法行为”的理解

(一)竞合性的行政违法行为

(二)牵连性的行政违法行为

二、“竞合性的行政违法行为”和“牵连性的行政违法行为”的法律适用

(一)竞合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

    1. 法条竞合

    2. 想象竞合

(二)牵连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

三、示例

(一)医院门诊楼配置不合格灭火器和国家明令淘汰的疏散指示标志

(二)某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高层住宅楼的楼梯间充电,经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

(三)位于某一类高层商住楼的某商场(公司)未经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,且该场所消防联动控制系统、消防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

四、结语

文章摘要:文章分析了在具体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,“多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”如何准确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规,重点阐述了消防行政执法领域“竞合性的行政违法行为”和“牵连性的行政违法行为”的定义和适用法律的原则,避免“一事多罚”。

文章关键词:

论文DOI:10.16859/j.cnki.cn12-9204/tu.2022.13.002

论文分类号:D631.6;D922.14

上一篇:民商法论文_借名投资法律适用规则的体系

下一篇:经济法论文_论定域损失多式联运经营人赔

Copyright © 2021 《法律适用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